《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》將于7月1日起施行
2008年03月12日 0:0 4713次瀏覽 來源: 中國有色網 分類: 政策法規(guī)
國務院總理溫家寶3月3日簽署第520號國務院令,公布《地質勘查資質管理條例》。這一條例將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。
為了加強對地質勘查活動的管理,維護地質勘查市場秩序,保證地質勘查質量,促進地質勘查業(yè)的發(fā)展,制定的這一條例包括總則、申請與受理、審查與決定、監(jiān)督管理、法律責任、附則六部分。
條例規(guī)定,海洋地質調查資質、石油天然氣礦產勘查資質、航空地質調查資質,以及其他甲級地質勘查資質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頒發(fā);其他的地質勘查資質,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頒發(fā)。
責任編輯:CNMN
如需了解更多信息,請登錄中國有色網:fu-jin.com了解更多信息。
中國有色網聲明: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。
凡注明文章來源為“中國有色金屬報”或 “中國有色網”的文章,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(chuàng)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(fā)布的文章。
如需轉載,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( 郵件:cnmn@cnmn.com.cn 或 電話:010-63971479)聯系,簽署授權協(xié)議,取得轉載授權;
凡本網注明“來源:“XXX(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)”的文章,均轉載自其它媒體,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,并不構成投資建議,僅供讀者參考。
若據本文章操作,所有后果讀者自負,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