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源稅改革區(qū)域或將擴容 中西部有望同步實施
2010年07月19日 8:28 9239次瀏覽 來源: 華夏時報 分類: 重點新聞
企業(yè)的阻力
地方政府極力推進之下,資源性企業(yè)卻應者寥寥。
山西一家大型煤企有關負責人直接對記者表示,不愿談這個問題,接受記者采訪的一些煤企人士也普遍不看好資源稅的出臺。
內蒙古中煤煤電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長王闖關接受記者采訪時就表示,資源稅應該不會從價征收,西部地區(qū)本來經濟就不發(fā)達,加重稅負不利于企業(yè)發(fā)展,對西部沒有什么好處。
這無疑和當地財政廳官員多次上書要求資源稅改革的態(tài)度形成鮮明對比。
河南登封電廠集團有限公司新玉煤礦有關人士則對本報記者表示,現在的稅已經不低了,所以改了以后不一定企業(yè)就要多交,可能差不多,或者是對大企業(yè)有影響。
實際上,資源企業(yè)和當地政府的這種意見分歧一直長期存在。
資源稅從價計征的方案在過去兩年曾三次上報國務院,均因宏觀經濟形勢的變化未能通過。而在很多地方財政官員眼里,大型資源類央企是資源稅改革方案推出的最大阻力。
幾年來,大型央企一直強調資源稅從價計征會擠占他們的利潤,將導致資源產品提價。
地方政府的說法則是,資源稅改革能夠反映資源的稀缺性,起到引導結構轉型包括當地生態(tài)促進經濟發(fā)展等多重效果。
新疆石油天然氣資源稅從價計征,稅率最終定為5%。據了解,地方上報方案稅率希望達到8%-10%,但石化企業(yè)建議稅率2%。最終出臺的稅率,顯然會考慮雙方的利益訴求。
上述陜西財政廳官員則表示,在煤炭的方案上,同樣會平衡地方和企業(yè)的要求,從有關官員2%到5%的稅率方案來看,似乎的確如此。
資源稅改革大事記
1984.10.1起
對原油、天然氣、煤炭等先行開征資源稅,對金屬礦產品和其他非金屬礦產品暫緩征收。
1994.1.1起
資源稅開始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辦法,征收范圍擴大到所有礦種的所有礦山,不管企業(yè)是否盈利普遍征收。
2004年以來
國家分別對煤炭、原油、天然氣等資源性稅率進行了調整,范圍和規(guī)模都有所擴大。
2010年全國兩會
將推進資源稅改革列入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預算報告改革重點。
2010.6.1
新疆資源稅改革正式啟動,涉及原油和天然氣兩大資源,二者資源稅實行從價計征,稅率均為5%。我國資源稅改革正式拉開大幕。
2010.7.6
西部大開發(fā)工作會議表示,資源稅改革擴大到整個西部。
責任編輯:l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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